专项资金执法监察
【发布日期:2014-06-2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日前,市局印发《关于开展莆田市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专项资金执法监察的通知》,决定从5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单位自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报告四个阶段,对市直的33个2014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实施项目开展执法监察。执法监察主要围绕市本级财政宜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的筹集、拨付情况;宜居环境建设资金“以奖代补”管理办法制定、实施情况和各有关责任单位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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