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推进生态建设 移风易俗动真格 首次出台最严责任制考评制度
【发布日期:2014-06-06】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为打造国家级生态县,提倡移风易俗,加快仙游县“三沿五区”范围内坟墓治理和墓地生态建设,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美丽仙游 ,生态仙游”建设,确保县域内交通主干道两侧一重山不出现新建坟墓,经县政府同意,仙游县出台加强“三沿五区”坟墓治理工作巡查责任制考评,这是仙游自殡葬改革以来首次出台最严厉的责任制考评制度。 据了解,此次治理巡查范围,其中坟墓治理主要以仙游县境内的交通主干道两侧一重山坟墓为重点,其余“三沿五区”范围内也严禁村民建坟。巡查范围为福厦公路、三郊路、仙港大道、莆永高速、沈海复线、福厦高速(高铁)等六条交通主要路段。要求采取新墓、旧墓区分的办法分类进行。即对活人墓(新建墓)一律摧毁并覆土深埋植树绿化;对于旧墓可采取“一迁移二深埋三植树”的办法妥善处理,确保实现“三沿五区”内及交通主干道两侧一重山看不见坟墓的目标。 此次考评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坟墓治理工作,民政、国土 、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成效。各乡镇(街道)要明确分工,采取包片、包村、包段,实行人员“三包”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坟墓治理巡查工作责任,及时处置违法占地建墓行为,确保辖区内坟墓治理的明显见成效,全县“三沿五区”范围内杜绝出现新建坟墓。同时仙游县民政殡葬管理监察中队也要实行分区、包片、包段人员巡查责任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每日巡查登记报告制度。发现违法占地建造“活人墓”(新建墓)的要于当天督促所在乡镇(街道)及时进行依法处置恢复土地原貌。 从6月份起,坟墓治理巡查工作实行月考评制度,由仙游县民政局负责每月通报。执法人员在巡查中未及时发现新建坟墓或发现后未及时告知所在乡镇(街道),所在乡镇(街道)未采取措施及时有效治理的,严格按照仙委办〔2013〕44号文件规定的问责办法启动问责措施,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人员、村干部责任;同一路段发现新建两座坟墓以上而没有整治到位的对乡镇主要负责领导启动问责措施;巡查责任路段出现乱建坟墓现象严重的,从重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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