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我市进一步放开医师相关政策 符合条件医生可多点执业
【发布日期:2014-07-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钱碧云 陈福如)昨日,莆田市人民政府转发了《市卫生局关于深化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放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医师多点执业,鼓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和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具备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含主治医师),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均可在全市各医疗机构进行多点执业,不受行政区域和医疗机构举办主体限制。符合条件的医生本人可以直接向第一执业地点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经审核合格同意增加第二执业地点后,只需向核发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备案后,就可以开展多点执业,无需经原单位同意就可以开展多点执业。
    在放开多点执业的同时,市卫生系统要加强监管,医生要在保证第一执业地点的工作时间和顺利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多点执业,保障原执业地点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签订多点执业协议,明确医师第二执业地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时,该医师和当事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及解决方法。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