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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将在3年内大力整治大气污染
【发布日期:2014-07-0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据介绍,仙游县将在三年内对大气污染进行整治,力争到2017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得到巩固和提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度下降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的天数比例比2012年度进一步提高。
    此次对大气污染整治,重点是全面整治燃煤锅炉,同时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持续开展氮氧化物污染防治,深化二氧化硫污染治理。要求在2016年12月底前,全县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改造,经验收合格后,以改造前燃煤锅炉为依据,每蒸吨予以补助7万元。同时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全县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等产生烟设施,应安装除尘设施,确保颗粒物达标排放。
    同时全面整治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在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在石化行业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在2015年底前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在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新建石化项目须将原油加工损失率控制在4‰以内,并配备相应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要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2014年5月1日起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大力开展工程车“滴、撒、漏”整治工作,对违规车辆进行查扣和处罚。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并不断扩大控制区范围。全县还将加强煤堆、料堆监督管理。
    同时也对餐饮油烟污染开展治理。对农村面源污染,要求在2014年起全面禁止秸秆焚烧,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推广不炼山造林技术,逐步取消炼山造林。
    对城市要求优化城市交通功能和布局规划。要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严格机动车转入限制。对污染物排放水平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或在用车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轻型车、重型柴油车及使用年限距强制报废年限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不得转入城区,不予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并采取限制行驶区域或限制行驶时间的交通管理措施。2015年1月1日起,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须采用工况法检测,并经省环保厅委托。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14年底、2017年底,全县分别有30%、6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非“绿标车”。督促出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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