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发布日期:2014-07-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许伯英)记者昨日从市低保办获悉,我市高度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2014年1月再次提高我市五保供养标准,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据悉,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北岸管委会和湄洲岛管委会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2013年每人每月495元提高至每人每年6420元(即每人每月535元)每人每月提高了40元;仙游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2013年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4800元(即每人每月400元)每人每月提高了50元。供养标准提高后,我市现有的五保供养对象6699人将得到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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