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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修改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发布日期:2014-07-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为加大激励创新力度,促进专利增量提质,市财政局、知识产权局立足专利资助工作现状,对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进行修改,并重新印发《莆田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新办法加大了市级财政投入,在专利资助项目和金额都不变的前提下,把原来由县区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资助项目统一由市知识产权局受理,由市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予以资助。县区专利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专利奖励、专利实施与产业化、专利保  护和管理等方面。
    新办法于2014年7月1日正式施行。资助申请人统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窗口办理。2014年7月1日之前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资助仍按原办法由县区知识产权局受理,过渡期为3个月,截止2014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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