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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涉“林”旅游收入6.5亿元
我市促进森林生态旅游发展
【发布日期:2014-07-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日前,市林业局多举措促进森林生态旅游的发展。规划建设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1处、森林人家4处,其中“龙谷奔泉”、“永兴画幛”、“望江竹浪”和“蜚山霜月”被列为“莆田新二十四景”的景点;已获得“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个、“福建省生态文化村”2个、“福建省生态文化示范企业”3个。
    市林业局主动与各政府部门沟通协调,使森林生态旅游建设与发展更好地融入到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机整体之中;坚持“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合理调整森林资源主导功能利用布局并规范实施,真正实现生态发展,旅游繁荣的目标;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森林资源管理与旅游产业分离的途径与方式,进一步拓宽了建设资金投入的渠道,建立森林旅游产业走向市场的运行机制;在理顺产权利益关系的基础上,鼓励集体或个人将其经营管理的具备一定景观利用条件的森林资源,纳入到建设开发体系中来,走一条不以消耗和破坏森林资源为代价、有效利用森林多功能、多效益的脱贫致富之路。
    据统计,上半年全市涉林旅游总人数150多万人次,同比增长15.3%;涉林旅游收入6.5亿元,同比增长12.1%。其中:森林公园旅游人数106万人次,同比增长11.6%;旅游总收入2219万元,同比增长8.1%,其中门票收入745万元,占旅游总收入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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