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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衔接”运作机制 住房分类保障让居者有其屋
【发布日期:2014-07-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陈秀钗)记者昨日获悉,我市进一步规范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衔接”运作机制,将企业困难职工住房问题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纳入分类保障范围。
    据悉,我市支持和鼓励在外来务工人口密集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城乡结合部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做好对外来务工群体的应保尽保,加强对一线公交、环卫及园区外来务工人群的分类保障措施,城厢区实施分类保障的坂头9#楼、西沙廉租住房为莆田市第一医院(人才引进)和市公交公司约150户职工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秀屿区四新保障性住房等项目将鞍钢公司等当地企业约320户住房困难职工纳入分类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据介绍,我市体量较小,2008-2013年全市各类保障性住房累计竣工9120套,全市历年累计配租配售各类房源7047套,预计今年新增1000套。今年以来,我市围绕“抓建成、抓配套、抓入住”的要求,全面加快续建项目(特别是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提前谋划新竣工项目的配租计划,采取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提前开展“预配租”等机制,尽快交付使用,增加有效供给,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目前全市历年累计竣工公共租赁住房4485套(其中企业投资2241套),累计配租4171套,配租率达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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