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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采取措施打捞河道水浮莲 确保河面保洁畅通
【发布日期:2014-08-1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林国富)我市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河道水浮莲打捞工作,实行辖区属地打捞管理制度,落实部门、业主打捞和保洁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区域,告册上报,实行分段、分部门包干,确保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成立清除水浮莲领导机构,制定实施细则,同一时间,全面开展南北洋主河道、秋芦溪流域、木兰溪流域及其他独流入海河道水浮莲的保洁工作,确保河面保洁畅通。建章立制,执行严格的考评制度,组建督查、巡查队伍,专门制定一套验收、考评制度,对打捞工作进行量化考评、验收,考评结果与城市管理综合评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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