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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核定今秋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公办中小学课本费限价标准
【发布日期:2014-08-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开学在即,日前,市物价局结合我市教育部门实际征订情况,核定我市201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公办中小学课本费限价标准:一年级26元,二年级27元,三年级52元。四年级56元,五年级58元,六年级57元,七年级106元,八年级115元,九年级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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