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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出台捐资兴学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4-09-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为庆祝第30个教师节,鼓励社会各界兴师助学,近日仙游县出台捐资兴学奖励办法。
    据介绍,办法中规定,对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款捐物累计达人民币15万元至20万元的,个人捐款捐物达5万元至10万元的,由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授予捐资兴学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对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款捐物累计达人民币20万元至50万元的,个人捐款捐物达10万元至20万元的,由县政府授予捐资兴学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并授予匾额,其善举在接受捐资学校的校园内刻碑纪念。
    对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款捐物累计达人民币50万元至100万元的,个人捐款捐物达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县政府授予荣誉证书和铜质奖牌。对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款捐物累计达人民币100万元至200万元的,个人捐款捐物达50万元至100万元的,由县政府授予荣誉证书和银质奖牌。对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捐款捐物累计达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个人捐款捐物达累计达100万元以上的,由县政府授予荣誉证书和金质奖牌。获奖章者均可将其善举在接受捐资学校校园内刻碑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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