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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首张“加工条件核准证”颁发
【发布日期:2014-09-16】 【来源:】 【阅读:次】【作者:傅恩建 陈仁喻】

    中秋节刚过,9月12日下午,城厢区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亲临华亭镇南湖村为“莆田市城厢区众沁食品厂”颁发《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条件核准证》。这是我市首家获得《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条件核准证》的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标志着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获证工作拉开了序幕,也标志着城厢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现阶段与百姓生活密不可分的食品产业组成,是群众餐桌上重要的食品来源之一,其安全状况关系百姓民生,关乎政府形象。长期以来,由于生产加工条件不足,业主取证意愿不强,小作坊的食品风险隐患仍较为突出。2012年,《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莆田市监管部门开展了食品小作坊摸底排查、规范建档、业主培训、监督抽检、生产加工条件核准等一系列工作,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效提升了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但由于各种原因,全市仍然没有办出一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条件核准证》。城厢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厢分局按照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注重小作坊规范发证工作,经过条件规范、现场核查、抽样送检等程序,在全市首先办理了第一张《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
    据了解,城厢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于今年8月12日召开了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开始对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专项治理。通过这次治理整顿,进一步摸清食品小作坊底数,掌握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状况,完善食品小作坊产品目录和监管机制,引导帮扶一批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规范取证,集中查处取缔一批生产条件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规范食品小作坊业主、食品小作坊食品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小作坊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据城厢食药监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监管部门进行分类整治,既不放任自由,又不一棍打死,一是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的,如米粉、米糕、白豆腐等,具备条件的,督促其依法申办生产加工条件核准;如暂不满足条件,限期整改、限期申证。二是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取证食品小作坊,按照无生产许可证予以查处;三是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争取更多小作坊从“地下”走到了“地上”, 从不合法走向合法,纳入监管。
    同时,食药监部门会加强产业扶持,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加强小作坊产品抽检和示范建设,促进产业发展,有效提高城厢区农村食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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