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有毒吃不得
东庄食药监所认真排查辖区市场
【发布日期:2014-10-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傅恩建 林刚】
晚报讯 为了防止河豚鱼中毒事件发生,9月份以来,东庄食药监所认真落实省、市、区局《关于重申禁止加工和经营河豚鱼有关规定的通知》,组织执法人员排查了辖区的餐饮服务单位和农贸市场。 执法人员每到一家餐饮服务单位或农贸市场,都深入海鲜房、厨房、鱼摊认真查看,向单位负责人及食品从业人员重点介绍河豚鱼的中毒机制及预防措施,告诫各经营者不要只看重经济利益,必须要合法经营。河豚鱼为有毒水产品,其内脏、鱼子、血液、皮肤均有剧毒,国家禁止经营销售食用。截止目前,该所检查了农贸市场2个,餐饮单位15家。检查结果显示,经营者能够严格把关,无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的情况,并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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