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日前,我市采取多举措规范村级文化协管员管理工作。严格选聘标准,更多聘用回乡大学生、挂职村官或离退休干部、教师、离职村干等;要求文化协管员充分利用各种文化设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培育本村文艺队伍,保护发展本村传统文化资源,创立文化特色品牌等工作;实行村用、乡管、县聘、市备的管理模式。由村两委直接领导协管员,乡镇政府负责协管员的日常管理,县区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协管员的选聘组织等工作,市艺术馆、县区文化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负责协管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市、县区、乡镇三级文化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村级文化协管员培训,在每个县区建立5个以上优秀村级文化建设示范点,定期开展全市优秀村级文化协管员评选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