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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出办医新策放宽个体诊所设置
【发布日期:2014-10-2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郭清锋 通讯员 沈志鸿)为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个体诊所,近期,我市卫生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个体诊所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该文件进一步放宽在莆田内申请个体诊所的设置条件,即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注册执业满5年的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诊所,不再受区域内个体诊所数量、距离等方面的限制,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名老中医开办诊所或坐堂医诊所。
    该文件还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严格准入资质,加大巡查频次。要求各诊所规范医疗行为、提高技术水平,规范药品进货渠道、保障用药安全,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为患者提供临床必要的医疗服务,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严禁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同时要将个体诊所纳入区域内信息平台统一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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