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电子监控抓拍交通违法恢复扣分 高速超速违法下降六成
【发布日期:2014-12-0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郑海英)从12月1日起,福建省电子监控抓拍到的超速、闯红灯、加塞等交通违法行为重新开始执行扣分制度。昨日,记者从莆田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获悉,自扣分制度恢复实行三天以来,莆田辖区高速公路车辆超速违法行为大大减少,与以往相比,超速违法行为下降六成。
    据介绍,以前在高速上超速20%以内的非营运车辆不扣分,从12月1日起监控扣分恢复以后,超速20%以下的也会被扣分、罚钱,如今驾驶员们出行都更加小心。莆田高速交警支队数据显示,12月1日至3日,莆田辖区高速公路上车辆超速违章明显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同比下降59.5%,与上个月相比,环比下降31.4%。莆田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筹备组负责人林建芳介绍,超速违法行为大幅下降,一方面是高清监控下,所有违法行为将无所遁形,加上民警执勤力度加大等,司机在行车时有所顾忌;另一方面是通过“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前期宣传预热和多举措、多方位宣传后,在社会上形成了“人人关注交通安全”的强大声势,大大提高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