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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神”
仙游消防大队被授予“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15-01-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梁丽梅 林智凡)近日,仙游县召开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上作出授予仙游消防大队2013-2014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的决定。
    在授牌仪式上,仙游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小组委员回顾了大队创建工作基本情况,高度评价了消防大队在服务经济建设、清剿火患战役、队伍建设水平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近两年来,仙游消防大队在创建活动期间始终保持目标不变,自加压力,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不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官兵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吸收和改进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执法质量有较大的提高。
    2013年以来,仙游县消防官兵共扑救火灾536余起,参与抢险救援389余次,抢救和疏散被困人员651余人,抢救财产价值2592万元。2013年,仙游消防大队被县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被省公安厅评为“清剿火患”战役先进集体,大队党委被评为全省消防部队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全省、全市冬训考核中均获第一名,1名同志被省公安厅评为“清剿火患”战役先进个人、1名同志被评为第五届全省消防部队“郑忠华式的消防卫士”,2名同志被团市委、市消防支队评选为“莆田十佳消防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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