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幸福家园”试点延续享受试点政策
【发布日期:2015-02-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黄凤珍 林红霞】

    自我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来,我市开展了“美丽莆田·幸福家园”试点建设,并制定实施意见,其中在被列入“幸福家园”试点的第一年可以取得市级启动资金和配套资金,但在下一年度,市财政不再给予试点村相关资金补助。
    由于村集体资产有限,“幸福家园”试点建设项目多为民生项目,受资金限制,试点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后续工作很难开展。比如:西天尾镇后黄村自2012年被列入全市“幸福家园”试点以来,2013年市、区财政先后投入启动资金各500万元,后黄村建成了农作物采摘园、人工湖、户外拓展活动中心等惠民项目,完成投资约1000万元,年底计划开工滨水景观带、乡村旅游4A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古民居修缮等项目,预计资金需求在1000万元左右。由于“幸福家园”试点建设启动资金都是一次性投入,目前后续建设项目资金无法保障,影响试点村建设。
    张茜华代表在《关于“幸福家园”试点延续享受试点政策的建议》中提出建议市政府给予“幸福家园”试点延续享受试点政策,以持续完善试点建设。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