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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镇国家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应享受省级政策
【发布日期:2015-02-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林红霞 黄凤珍】

    荔城区黄石镇距市区12公里,辖2个居委会、36个行政村,镇域总面积61.5平方公里,总人口20.4万人(含外来人口4.8万人),位于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的交汇点,是我市的交通枢纽、经济中心。
    2012年3月8日,国家发改委将该镇列入国家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发展试点。经过三年的投入建设,该镇已经投入了大量的物力财力,却没有享受像西天尾镇省级小城镇的那些有关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该镇综合改革发展进程,温斌代表在《关于国家级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先行享受省级政策的建议》中建议,市政府协调省政府同意黄石镇先行享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闽政〔2010〕10号)确定的相关政策措施,如今后出台国家级小城镇相关政策措施,则按照新的政策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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