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我市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发布日期:2015-02-1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许伯英)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全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实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统一,今年起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至5616元(仙游县504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城市低保70%以上。
    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新设“社会救助服务窗口”22个,去年共救助各类遇困人员5831人次,为10多万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3.09亿元。在全省率先开展低保户(五保户)小额保险工作,完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续签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和农房统保协议,去年共理赔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3件38.5万元、农房统保173件84.5万元。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