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我市外出农民工生活条件有待改善
【发布日期:2015-02-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卓智鸿)我市外出农民工的生活条件有待改善。据莆田调查队最新调查资料显示,我市外出农民工46.0%的用人单位或雇主不提供伙食或伙食补贴,享受单位或雇主提供伙食的农民工占47.4%;领取用人单位或雇主发放伙食补贴的农民工占6.6%。47.1%的用人单位或雇主不提供住宿或住宿补贴,享受用人单位或雇主提供住宿的农民工占27.3%;领取用人单位或雇主发放住宿补贴的农民工占25.6%。
    从实际居住情况看, 22.7%的农民工居住在单位宿舍,10.9%的农民工在乡外从业但回家居住,63.0%的农民工租房住。从农民工每月平均居住消费支出来看,人均居住消费支出每月628元,居住成本使得农民工负担增加。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