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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举行餐饮业诚信经营座谈会对餐饮消费“潜规则”说不
【发布日期:2015-03-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李金春 徐芳贞)3月12日,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餐饮业诚信经营座谈会,全县10多家酒家、饮食店等参加。各餐饮店负责人表示,随着“3·15”将近,今年将加大宣传,诚信经营,消除最低消费做法。
    据悉,最低消费是各酒店、餐饮业的霸王条款,也是消费者在餐饮店里经常遇到的“潜规则”,容易引发餐饮纠纷。去年11月,商务部颁发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文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餐饮经营者违反规定的,相关部门可依法处罚: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春季是仙游婚庆、寿庆办喜宴的黄金季节,仙游县工商部门已向全县餐饮店发出诚信经营倡议书,要求餐饮业守法诚信经营,价格标示清晰明确,服务规范,不设置“谢绝自带酒水”、“最低消费”等规定和店堂告示,不收取“开瓶费”、“餐具消毒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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