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涵江区整治非法营运
【发布日期:2015-04-02】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郑与国 通讯员 李金聪)昨日,涵江区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涵江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成立涵江区交通执法联勤联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出租车市场及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区开展出租车及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
    此次联勤联动整治,交通交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保持整治工作高压态势,重点打击出租车经营权使用期限届满,未在规定期限退出营运市场的,未粘贴正常运营标志的出租汽车违法经营行为,以及出租汽车与客运经营者或者汽车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议价、营运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等违规行为。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