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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区获评“无违建”示范区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周晓露) 近期,我市启动“无违建”县(区、管委会)、“无违建”乡(镇、街道)、村(居)示范点创建活动,荔城区被列为创建“无违建”县(区)示范点。该区坚持从源头防控“两违”,进一步健全区、镇街、村居三级“网格化”管控体系,制定完善“两违”认定标准、历史遗留问题的分类处置等具体实施办法。同时,落实投诉案件查处流程,及时妥善处置涉及“两违”的信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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