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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残疾人生活更美好
我市“一户多残”家庭将获生活补助
【发布日期:2015-06-1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陈国孟 郑成中 颜立)对“一户多残”困难残疾人家庭实行生活补助,是莆田市政府今年加强扶残助残工作的又一项新举措。笔者昨天从仙游县残联获悉,通过摸底调查,认真筛选,该县符合“一户多残”生活补助条件的有2200多户2124人,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区、管委会)财政按2:8比例承担,纳入同级财政一般预算。
    据了解,作为特别需要帮助和关爱的最弱势群体,同一户户籍内有2名以上并有直接供养关系的残疾人困难家庭,普遍无法稳定就业,无固定收入,经济负担重,贫困且生活自理能力差,一般都需要有人帮助料理日常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生活与经济双重压力。为加快全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产生活状况,规范补贴资金的管理与发放工作,5月13日,莆田市残联、财政局联合向各县(区、管委会)残联、财政局印发了《莆田市“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管理的实施细则》,旨在让这部分残疾人及其家庭得到及时生活救助,帮助“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该《实施细则》规定,此项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与家庭残疾人数量挂钩,不区分家庭收入,主要用于对家庭内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维持家庭基本生活进行困难补助。据介绍,享受该项政策的范围是:需具有本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同一户户籍内有2名以上(含2名)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赡(抚、扶)养关系及残疾人年龄为法定就业年龄(男16-60周岁、女16一55周岁年龄段)的残疾人困难家庭。但是,凡是有正在服刑,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从事影响社会稳定活动,参与盗窃、抢劫、破坏公共设施和扰乱社会秩序等活动及参与组织各种形式赌博、卖淫、嫖娼、吸(贩)毒活动等以上情形之一的残疾人不享受生活困难补助。
    据了解,我市对享受“一户多残”残疾人困难家庭生活补助的所有对象,实行“实名制、直通车”动态管理,由各县(区、管委会)残联每季度对“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进行复核,当补助发放对象出现户籍迁移、亡故等情形的,应及时进行核增、核减,并从次月起调整发放补助,且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残联采取两级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严格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补助资金真正用到“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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