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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大力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
【发布日期:2015-04-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彭丽芬)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大力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明确“无违建”示范县(区)2个,示范乡(镇、街道)10个,示范村(居)40个。各示范点结合“两违拆、改、用”、宜居环境建设和片区改造等工作,围绕调查摸底、新增管控、分类处置、拆后利用、建房管理、依法治违等6个方面,以禁新、减旧、无违建为行动目标,实现调查摸底全覆盖、新增“两违”零增长、拆违任务100%完成、拆后土地70%再利用。市、区治违办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示范点进行实地抽查,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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