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举报“两违”最高奖励2000元
【发布日期:2015-05-0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莆田市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市民对正在发生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两违”)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元。
    《办法》规定,举报的“两违”事件需经市治违办或县(区、管委会)治违办核查属实,才能给予奖励,从事“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不享受此项奖励。举报人就同一违法行为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管理部门举报的,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
    市治违办将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核查认定,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按下列奖励标准给予奖励:一层以下的每宗奖励1000元;一层以上(含一层)每宗奖励500元;重大“两违”案件的(基本农田5亩以上,其他土地10亩以上的),奖励可适当提高,但每宗最高不超过2000元。市治违办将在举报案件查实处理结案后7天内,通知举报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