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正确履职防范未然 自觉抵制职务犯罪
秀屿区检察院到秀屿区烟草专卖局举行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5-05-21】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林金华 严洁琼)5月19日,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在秀屿区烟草专卖局开展主题为“正确履职 防范未然 自觉抵制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如右图)。
    据介绍,此次教育教育增强了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了遵纪守法、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为深入廉洁自律建设,创建和谐健康的烟草国企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