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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造福工程今年危房改造惠及5500人
【发布日期:2015-07-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记者从仙游县政府获悉,日前仙游县出台关于做好2015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2015年,省、市下达给仙游县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指标为建新5500人,修缮60户。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等农户或危房户列为此次造福实施对象,并可获得1000元至15000元不等补助金。
    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此次造福工程危房必造实施对象有五类。一是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残疾人、低收入农户、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以及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农村危房户。二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农户。三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五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
    改造方式分为三种:一是异地集中重建。对于居住在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和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要搬迁的农户,要提倡引导他们异地集中安置。二是修缮加固。仅限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农户以及其他农村危房户,严禁借危房改造名义进行整村立面改造。三是就地新建。对居住地交通条件较好的危房户,实行就地改造新建。
    通知要求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户建房补助资金一律采取一卡通(折)的方式直接打卡发放到户,严禁以任何借口经由乡村转帐变相挪用补助资金,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县级扶贫、住建、财政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乡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严格确定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严禁将非农户口列入搬迁改造对象。
    符合造福工程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优抚对象、革命“五老”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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