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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出台体育比赛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15-08-1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 )为激励仙游县运动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鼓励仙游籍运动员提高竞技水平,在国内外重大比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仙游争光,仙游县日前出台《仙游县运动员教练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奖励办法(暂行)》通知,对仙游籍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奖励办法规定,凡参加世界三大赛事(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青奥会、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亚洲杯、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福建省运动会等赛事取得名次的仙游籍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人员。凡达到在规定奖励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均由仙游县财政安排专项奖励奖金(各项奖励资金包含个人所得税)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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