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林超平)日前,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案,在秀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秀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丽仙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为保证出庭公诉的质量,吴丽仙检察长在庭审前认真审阅了案卷,制作庭审预案,撰写公诉词,准备与本案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应对庭审中被告人和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观点。庭审过程中,吴丽仙检察长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定罪量刑证据,并提出了量刑建议,得到法院的认可。 在规范司法行为活动中,检察长办案作为标杆,激发干警钻研业务的热情,对于全面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通过检察长亲自参与审判活动,向社会展现了秀屿公诉人的风采,树立了良好的秀屿检察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