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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全覆盖
【发布日期:2015-08-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钱碧云)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工作,从2012年开始,我市按照国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创建要求,投入专项经费300多万元,采取系列举措推进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创建活动。
  至目前,全市共有46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通过市级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验收,用三年时间实现基层妇女儿童健康服务基础建设全覆盖,从而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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