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建立健全农村建房机制
【发布日期:2015-09-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李金春 陈洪淑】
晚报讯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建立健全堵疏结合的农村建房机制,有效遏制“两违”行为,切实满足农村村民合法合理的建房需求。日前,仙游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意见》着重从五个方面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村民建房用地行为:一是严格用地规划。规划部门根据仙游县经济发展需要,在编制规划时,将全县农村居民住宅用地进行“三区”划定(即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二是实行指标管理。为合理控制农村住宅用地,对申请建房农户实行各项指标总量控制,以乡镇为单位,每年按照农用地转建设用地(150平方米/千人)、建设用地(360平方米/千人)、翻(扩)建用地(480平方米/千人)三种方式下达一次用地指标;三是强化用地监管。公开宅基地申请建房条件和审批程序,督促村委会及时将农民建房用地审批结果向村民张榜公布,做到批前现场勘测、批后放线定界、建后验收登记;四是实行分级审批。旧宅原基翻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直接审批。属新建或扩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每年分批次上报县人民政府,不涉及农转用的,由县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农转用的,由县人民政府报市政府审批;五是加强动态巡查。加大土地动态巡查频率,对违法占地建房做到“早宣传、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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