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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残疾人辅助器具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发布日期:2015-10-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钱碧云)为了更好地保障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提高残疾人康复水平,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条件。近日,市卫计委、市残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将假肢、矫形器的辅助器具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从9月1起,将装配假肢、矫形器的辅助器具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据介绍,参加新农合并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在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适配辅助器具的,其补偿标准按照医疗机构定点级别予以补偿,最高补偿比例可达到80%。属于民政医疗救助对象的,新农合报销后剩余部分可按照城乡医疗救助有关规定进行补助,此举将进一步减轻我市残疾人康复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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