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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 多位代表支持分档气量方案二
【发布日期:2015-11-27】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郑与国)在经过前期的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后,昨日上午,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在海源国际大酒店举行。听证会参加人有:消费者8名(含低收入消费者1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经营者1名,相关利益方1名,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5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
    在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充分发表对我市居民生活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的意见建议。
    目前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及供气状况
    据介绍,我市现行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3.80元/立方米,经营企业为旷远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气源主要来源于中海油供应的印尼进口液化天然气。截止2014年末,莆田市管道天然气居民已点火用户数共计35137户,销售居民生活气量为400.59万立方米,平均每户每年约114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主要内容
    据了解,此次听证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确定居民生活用气基础销售价格方案,建立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分档气量方案一: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为0-192(含)立方米,第二档户年用气量为192-300(含)立方米,第三档户年用气量为300立方米以上;分档气量方案二: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为0-240(含)立方米,
    第二档户年用气量为240-360(含)立方米,第三档户年用气量为360立方米以上。
    分档气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各档气量价格的比价关系按照1:1.2:1.5安排。
    计价周期:以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执行。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实施范围: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家庭居民人数较多(五人及以上人口)的家庭,可持户口本、暂住证、社区证明等材料到燃气公司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1人,增加用气量基数60立方米。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政策规定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实行阶梯气价后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弥补居民生活用气成本、气源不足时购买LNG的价差、建设储气调峰设施支出和“户表”改造经费不足。燃气公司应建立阶梯气价价差收入专户,做到专款专用。
    居民生活用气基础销售价格方案一:下调0.40元/立方米,即居民生活用气基础销售价格从3.80元/立方米调整为3.40元/立方米,方案二:下调0.20元,即居民生活用气基础销售价格从3.80元/立方米调整为3.60元/立方米。
    建立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幅度达10%时,下游天然气价格可作相应同向调整。
    多数代表支持分档气量方案二和销售价格方案一
    听证会现场,多数代表支持分档气量方案二和销售价格方案一。18人代表中有17人同意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分档气量方案二,16人同意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一。陈立跃、郭红仔和苏梅程等代表针对低保户等城市低收入家庭提出了希望照顾这些家庭的建议,
    陈捷音代表针对上下游联动机制提出简化程序、及时调整价格的建议。对家庭用户人口数认定等,代表徐丽君表示,现实中存在户口不在同个本子的情况,希望燃气公司能够人性化处理。多数代表对即将实行的二胎政策可能让家庭人口数增加从而增加用气的状况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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