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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发放政府助学金71名贫困幼儿喜获资助
【发布日期:2015-11-24】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李金春】

    晚报讯 近日,仙游县拨款4267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此次受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71名,资助金额最多的1000元,最少的500元。
    据悉,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仙游县设立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资助范围适用于全县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园、班和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但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今年资助比例:对就读上述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小、中、大班幼儿予以资助。全县平均资助比例按在园幼儿人数的3%以内(含3%确定)。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老少边岛地区(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海岛地区)倾斜。资助类型为幼儿园在规定的人数比例内,对申请资助的困难幼儿进行评审,并按以下困难类别的先后顺序予以确定:第一类:包括孤儿、残疾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第二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
    据介绍,“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补助标准为:第一类幼儿每生每年2000元、第二类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当第一类、第二类幼儿所在幼儿园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年收费分别大于或者等于每年2000元和1000元的,分别按2000元和1000元的标准补助;当第一类、第二类幼儿所在幼儿园的保教费和伙食费年收费低于2000元和1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补助。
    仙游县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及县财政、教育部门将对入园幼儿保教费补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若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相应扣减专项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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