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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系列活动助力第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拒绝危险驾驶 安全文明出行
【发布日期:2015-12-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许秋洪】

    晚报讯 今年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市交警支队按照省厅和总队的部署要求,精心策划“十个一”主题宣传活动。
    联合交通运输、教育行政等部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为载体,通过播放警示片、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宣传《刑法修正案(九)》,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对公路、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驾培机构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宣讲活动。
     以实施《刑法修正案(九)》为契机,结合逢五逢十全市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大对在道路上驾驶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校车、客运车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查纠力度。根据城市和农村不同区域特点,合理安排勤务,有侧重性针对性适时组织统一行动。
    支队将联合莆田网、中国人寿保险莆田分公司开展“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经过近2个月的精心策划筹备,目前已基本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将本次有奖竞答办成参与面广、教育性强、影响力大的社会公益性活动。
    在12月2日前后,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连续推出“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别节目并刊播“122”公益广告宣传片,形成集中报道声势。在市、县级广播、电视台分别开展1期交通安全访谈类节目,协调各级相关部门领导走进直播间参与宣传互动。
    支队专门选取本地行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酿成的悲剧视频,制作了一片“侥幸一瞬间,生死两茫茫”的交通事故警示片。针对危险驾驶行为,运用视频监控和路面查纠,积极协调电视台进行典型曝光,以案释法。
    在这期间,支队将联合中国人寿保险莆田分公司开展“送头盔、保安全”活动,利用人寿保险庞大的营销人员网络,把交通安全头盔和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市委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12·2”前后联合在市政府广场开展以“千名司机创文明,文明城市我先行”为主题的宣誓活动。各地各部门于 “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在城市广场、客运场站、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一场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利用互联网、“两微”等网络平台,统一组织“危险驾驶随手拍”、“交法微课堂”等主题活动,掀起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高潮。
    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部门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于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当天选取辖区3至5个交通繁忙的路段、路口,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积极倡导文明出行、礼貌乘车,大力宣传文明交通新风尚。
    对“莆田市首届好司机评选活动”获得者进行集中宣传、公开表彰,并在各级主流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先进典型事迹。通过联合电视台拍摄制作刊播“我身边的好交警”“安全文明驾驶人”等人物形象宣传片,大力传播文明交通正能量。
    认真选取、印制本地危险驾驶行为典型事故案例以及切合“交通安全日”主题的展板挂图、图册传单、警示片等宣传资料,发放给各交警大队,并在一些重要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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