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营造民营医院发展良好环境
【发布日期:2015-12-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许伯英】
晚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积极营造民营医院发展良好环境。 我市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院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救助、工伤救助、生育保险等定点医院和120急救网络、交通事故定点救治医院,并可承担部分公共卫生职能。设立专项事业编制,专门用于支持民营医院在全国范围内的人才引进工作,放宽医师多点执业条件,改变医师多点执业需原工作单位审批同意的规定,变审批制为备案制。允许民营医院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提供建设用地,参照市内社会事业项目用地核定土地出让价格,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基本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享受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政策。支持民营医院按照批准的执业范围、医院等级、服务人口数量等,合理配备大型医疗设备,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公立医院核准审批,并适当降低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条件。明确民营医院拥有自主采购和使用非中标药品的权利,提供的医疗服务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实行自主定价,在医保定点、学术科研、职称评聘、学科建设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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