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要闻
寒潮大风天气 危险品船监管
【发布日期:2015-12-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伯英 建伟】
    晚报讯 为加强冬季寒潮大风期间危险品船舶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秀屿港海事处结合冬季寒潮大风天气季节性安全防范要点,进一步优化“综合执法菜单”,落实极端天气下危险品船舶运输作业安全。
    按照辖区实际,划分危险品船季节性敏感水域网格,明确和优化现场综合执法菜单内容,保证危险品船舶检查菜单项目应查不漏;通过短信通、传真等信息手段通知危化品码头业主、船舶代理、船长相关预警信息,对LNG船舶码头业主等重点单位则通过电话一一推送预警;在签证窗口张贴寒潮大风预警信息,并进行口头提示;对于部分在港危险品船舶则在巡航过程中进行点对点宣传。同时及时疏导危险品船,一方面通知在港靠泊危险品船舶加固缆绳等,做好靠泊期间防抗大风的安全措施,一方面通知港内危险品船舶尽快驶离受风影响大的水域,确保辖区每一艘船舶不在高风险区域锚泊作业。该处充分利用“一中心、两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对危险品作业船舶动态进行重点监控,加大危险品船舶作业的现场监管力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置,对存在安全或防污染隐患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当场整改。
    今年至目前,湄洲湾水域安全形势稳定,未发生危险品船舶险情。
【关闭窗口】【打印本页】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主管:中共莆田市委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南街85号 邮编:351100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联系电话:0594-2523059 传真:0594-2514907 投稿信箱:ptwb669@163.com 法律顾问:福建典冠律师事务所余元庭律师
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举报电话0591—87558447
闽ICP备14011754号(浏览网站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调为1024*768)
您是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