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 李明)12月11日上午,莆田市城乡居民大病和新农合服务项目签约仪式在中国人寿莆田分公司举行。签约仪式上,莆田市卫计委与中国人寿莆田分公司、人保财险莆田分公司签署《莆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及经办服务协议》,市人社局与中国人寿莆田分公司签署《莆田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协议》。协议的签定标志着我市城乡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与社会商业保险开始优势互补,揭开了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新的一页。 据悉,莆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保障范围为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补偿后,超过2万元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票据为准),成年人按照80%予以补偿,未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下)按照90%予以补偿,每个保单年度内的最高赔付限额累计为33万元。每个保单年度内的大病保险政策根据当年度《莆田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进行调整。 另据记者了解,莆田市城乡居民大病和新农合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异地、本地住院补偿审核与支付;本地门诊结算审核与支付;特殊门诊审核、重大疾病审核、新生儿登记、参合证发放等日常业务办理;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和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援助等“一站式”服务等。协议签定后,中国人寿莆田分公司正积极筹备,做好服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项工作,将按照中标承诺,按时上线,为参保群体提供一站式大病支付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