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困难家庭和个人可申请临时救助
【发布日期:2015-12-10】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记者昨从仙游民政部门获悉,仙游县调整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效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增强救助时效,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据了解,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临时救助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时救助对象为具有仙游县户籍的常住居民和持有仙游县居住证或在仙游县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非本市外地户籍的外来人员,同时要符合三种困境的人员:因火灾造成家庭财产严重损失或人员伤亡,因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因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度伤残等原因,在未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或虽获得相关保险补偿、赔偿,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家庭成员重伤病需长期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当地政府民政部门认定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含持有当地居住证)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救急难”平台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无正当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得拒绝受理;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先行受理。 临时救助的标准为参照当地城乡最低生活月保障标准上下浮动25%以内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临时救助时,应根据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数、困难原因、程度、种类、时长等因素和维持当前基本生活实际需要,同时统筹考虑本年度已获得其他社会救助和各种补偿、赔偿情况,合理确定每个家庭或个人的救助时限。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且持续时间较短的,按家庭人口(个人)与临时救助标准视情给予1~3个月的救助;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特别严重困难,且持续时间较长的,按家庭人口(个人)与临时救助标准视情给予4~6个月的救助。原则上一个家庭或个人一个自然年内以同一事由申请临时救助的,各级政府给予一次救助。持有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外来人员,符合条件可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的,参照当地居民予以救助。对因特殊情况导致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居民或家庭,县级人民政府可制定具体程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或给予再次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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