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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制定“五个坚持” 出台“七条禁令”
【发布日期:2016-01-0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1月8日,仙游县在党校召开2016年教育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为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师德师风,仙游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班子建设和改进师德师风的意见,对学校领导和全县教师制定“五个坚持”和“七个禁止”,对有偿家教、托教和教师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等行为进行查处,对违反规定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合格。
        校长每周要听课,工作日午间不能饮酒
    “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安全为先。要求学校领导要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制,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师生平安、校园稳定;二是坚持质量为要。学校班子成员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首要任务,积极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深入课堂上课、听课或巡课,每周课时中学不得少于3节,小学不得少于4节;三是坚持廉洁为本。坚持廉洁从教,不收礼、不送礼,不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不出入高档私人会所,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四是坚持公开为主。对学校项目建设要按规定实行招投标,不得设置非必要的标准、型号等前置条件、要求,重要人事任免、职称评聘等事项必须按规定进行公开、公示;五是坚持驻校为常。学校校长及班子成员每周驻校不少于三个晚上,并实行轮流带班制度,推动校长驻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
       教师有偿托教将被查处
    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不正之风,大力弘扬高尚师德,仙游县针对教师队伍制定“七个禁止”:一是禁止擅自离岗。严禁长期脱岗仍违规领取工资、补贴等相关待遇,未经批准不得替人代课顶岗,严禁无教师资格者代课;二是禁止有偿家教。禁止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家教、托教,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或者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三是禁止体罚学生。禁止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禁体罚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四是禁止以教谋私。严禁老师向学生及家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和接受宴请,不得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报刊等,谋取不当利益;五是禁止泄密谋利。禁止违规招生,严禁在招生、考试、学生参加保险等事项中违反规定泄露学生及家长的相关信息,谋取不当利益;六是禁止工作懈怠。上课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无计划、无教案上课,不得上课期间做接听电话、上网、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七是禁止无证办学。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培训机构,禁止无证学校、幼儿园等单位从教。
    通知指出,对以上“五个坚持”“七个禁止”不履行者,将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班子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师德考核当年度不合格,并在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对不认真落实规定或落实不到位,对教师规范行为管理不力,导致本校教师存在违法违纪或脱岗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免职或调离。
      

相关新闻:2015年仙游县37名教职工受处分


    晚报讯(记者 李金春)2015年仙游县加强对教育系统的师德师风的改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2015年以来共有37名教师因不在岗和有偿补课的违纪案被查处,追回并上缴不在岗人员工资计12.7万多元。这些受到纪律处分的教职工,有一名小学校长因对教师管理不严致不在岗被行政记过处分,另有2名教师因违规补课被查处,一人被行政记过处分,另一人被行政降级处分,其他34名老师因缺勤或擅自离岗超期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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