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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代表建议170件 62个承办单位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发布日期:2016-01-08】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林子)昨天,记者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获悉,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及闭会以来,代表们依法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170件,这些建议分别交由政府系统及市“两院”等62个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都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170件代表建议中,代表表示满意的147件,占总数的86.47%;基本满意的21件,占总数的12.35%;不满意的2件,占总数的1.18%。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有关单位正在重新办理并再次答复代表。另外,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4件,占建议总数的25.88%;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14件,占建议总数67.06%;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或其它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12件,占建议总数7.06%。
    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分别交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政府系统、市法院、市检察院和有关党群组织等62个单位办理,这170件建议中,会议期间建议167件(含议案转为建议26件),闭会期间建议3件。按建议内容划分,财政经济方面的57件,占总数的33.53%;环境和城乡建设方面的34件,占总数的20.00%;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的26件,占总数的15.29%;法制方面的20件,占总数的11.76%;农业经济方面的19件,占总数的11.18%;其他方面的13件,占总数的7.65%;侨台方面的1件,占总数的0.59%。
    据了解,各承办单位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我市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暂行规定,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倾听民意、集中民智、接受人民监督的一条重要渠道,做到有答复、有跟踪、有落实,建议办理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总体上是满意的,但与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今后的代表议案办理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将同各承办单位一起,制定更加有效的措施,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提高办理质量,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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