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4日莆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16-01-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
莆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于南生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积极评价和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继续深化人民检察院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建设宜业宜商宜居莆田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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