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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发布日期:2016-01-25】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许伯英】
在经济较快发展的形势下,城乡中小型企业不断增多,生产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序排放,工业、种植业、养殖业经常使用化肥、农药、化学添加剂、石油原料、电镀等有害物质大大增加,导致水源、土壤、空气、食物的污染。大气污染使全国酸雨面积已超过国土面积的29%,环境变化使各种疑难病症增多,估计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千亿以上,遏制环境污染建立环境安全屏障,打造“绿色盾牌”已迫在眉睫。
  黄玉坤代表建议,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宣传教育。
  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鼓励全民参与各类环保公益性活动,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并积极制订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重点要建立第三方公开透明制度化的生态环境预警测机制系统,避免和减少各类突害性造成的后果。
  建立城乡工业扩散环境责任制,防止城市与农村交叉污染。多渠道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加强围绕区域特点,开展环保集中处理科研,推广应用循环经济,扩大行之有效的防治技术,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增长机制。
  强化执法力度,充分利用经济手段,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按照“污染者付费”、“开发者保护”、“损害者补偿”及“受益者付费”等原则,培育资源有价、环境有价的观念,使排污者和开发者成为环保的投入主体,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落实领导责任制,努力实现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给子孙后代一个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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