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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城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
【发布日期:2016-06-28】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李金春】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仙游发改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区内停车场(点)管理,规范停车服务收费秩序,日前,仙游县发改局出台仙游县城镇规划区内停车场(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此次对停车收费按不同种类收取。
  对仙游县城镇规划区内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首次出台,道路停车泊位须经仙游交警部门施划的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含车行道、路肩边坡、公共广场、桥下空地等),其中白天7:30至晚上21:30为收费,而其余时间免费。
  另外,仙游县交通肇事、违章被强制拖离现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摩托车(含电动车),辆·天5元,停放超过15天(不含)的每天收费3元/辆。小型客货车(9人以下含9人或2.0吨以下含2.0吨),按每辆·天20元收取,1、停放超过15天(不含)的每天收费15元/辆;2、停放超过30天(不含)的每天收费10元/辆。中、大型客货车(10人以上或2.0吨以上),按实际占用小型客车货车停车位个数,
  以上收费停车场(点)应有专人管理,佩带明显标志,指挥车辆按序进出和停放,维护停车秩序,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主动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各方的监督。实行收费的各停车场(点)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制作统一格式的收费公示牌,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即计时或计次)、计费单位、免费停放时段和对象、收费单位监督电话、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内容。收费标准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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