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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发布日期:2016-07-13】 【来源:】 【阅读:次】【作者:记者 杨美钦】

    晚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市发改采取三举措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
    我市加大旅游价格政策宣传力度,向旅游景点分发《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提醒函5000多份,要求各旅游景点公布景点收费价目表,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开展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通过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暗访检查等形式,对我市11个星级旅游景区进行专项检查。对部分景区门票、商场明码标价不规范问题当场责令景区管理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加强对景区停车场收费、公交票价的日常价格巡查工作,及时纠正乱收费行为;规范旅游景点市场价格行为。严格执行旅游景点门票调定价政策规定,认真核算成本,依法合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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