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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国拥军模范” 宋舟霞——“双拥工作是份无上荣光的事”
【发布日期:2016-08-01】 【来源:】 【阅读:次】【作者:晚报记者 吴林玉】

      八一前夕,市双拥办传来好消息,我市住建局的宋舟霞被授予“全国爱国拥军模范”称号,这是继1990年“拥军大妈”蔡银治获此荣誉称号后,时隔20多年再一次个人获此殊荣。今年全省共有2人获得全国爱国拥军模范荣誉称号,宋舟霞为其中一人,并进京接受表彰,受到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亲切接见。昨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从北京载誉归来的宋舟霞。 

 

  “这个荣誉是属于集体的,是我们单位上下一心努力的结果,我个人的贡献微不足道。宣传是希望能引起社会上更多的人和单位关注支持双拥工作,这是一份无上荣光的事,”接受采访的第一句话,宋舟霞谦逊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因为父亲和公公都是军人,从小耳濡目染,宋舟霞对军人一直怀有亲切感,中学时代读到魏巍写的《谁是最可爱的人》一文,更是让她印象深刻,多年过后还能清晰地忆起文中的感人细节。作为军人的孩子,宋舟霞从两位老人身上学到了严谨、踏实、认真的工作态度,从2010年开始接触并负责双拥工作后,一直以此严格要求自己,把部队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事无巨细地放在心上,能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不能解决的列入计划,想尽办法再解决。


  做好双拥 “娘家人”


  作为莆田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宋舟霞始终把双拥工作当做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把部队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亲自参与、亲自协调实施。2014年8710部队进出口道路及周边绿化工程方案经研究后,她亲自跟踪进度,绿化工程在两日内即种植完毕;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协调解决了预备役高炮三团的工兵防化连办公场所和物资储备库问题;协调市路灯管理处筹集资金200多万元对驻莆各部队营区路灯夜景工程建设和路灯日常维护,受到了驻军部队官兵的一致称赞。
  凡涉及军民、军政关系的事项也都积极协调,想方设法办实办好,做到“眼里有忧患,胸中有国防,肩上有担当”,始终尽己所能做好双拥工作的“娘家人”。


  做好双拥 “宣传员”


  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宣传工作是关键,宋舟霞以国防教育为基础,因地制宜,通过邀请驻南日岛部队潘继峰副参谋长、莆田城厢华林消防中队官兵成功处置“8.14”持枪劫持公交车案件的先进事迹人物黄新星、赵智春等驻莆部队英模人物为全局干部职工做报告,不断增强市住建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在宋舟霞同志的促动下,2010年至今,军民互动达21场次。
  因为在加强和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推动住建事业健康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宋舟霞先后获得“福建省三八红旗手”、“优秀预备役军官”等荣誉。


  做好双拥 “联络员”


  宋舟霞积极利用办公室作为承接部队与地方政府的优势,积极为部队排忧解难,急部队之所急,特别是在部队营区建设、营区绿化、供水等方面,她本着部队所需、地方所能的原则,积极协调沟通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到莆田军分区、8710部队、武警莆田支队、边防莆田支队等,帮助部队进行营区道路硬化30多公里、夜晚亮化灯100多杆、环境绿化美化30000多平方米等。积极协调对接落实了共建资金800多万元,促进了部队、预备役师等单位的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了部队在新时期下的作战能力。
  面对部队干部住房困难时,她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由市住建局牵头提出解决驻莆部队干部住房问题方案,方案在市政府会议上获得通过,决定从市直荔能小区150套经济适用房中预留30套用于解决驻莆部队干部住房问题。同时,明确各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预留5%-10%的经济适用住房用于解决驻莆部队干部住房问题,为驻莆官兵解决了后顾之忧。
  采访结束,宋舟霞说:“我只是为部队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党和人民却给了我这么高的荣誉,我将满怀感恩之心,竭尽全力推动双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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