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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继续阶段性下调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企业减轻负担
【发布日期:2016-11-14】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日前,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减轻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支持企业发展,我市在之前阶段性下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一年的基础上,继续阶段性下调全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调整前7.3%下调为6%(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为5.7%,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为0.3%),继续阶段性下调时间从2017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1日,继续下调时段为1年。职工医保缴费费率下调1.3个百分点,降幅为全省最大,费率调整后,年为企业减轻负担约1.3亿元,两年共为企业减轻负担2.6亿元,并促进企业为职工应保尽保,保障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医疗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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