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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车改革开始实施
市直单位涉改车辆10月28日封存
【发布日期:2016-10-29】 【来源:】 【阅读:次】【作者:】
晚报讯(记者 杨美钦)10月28日,市直单位对取消的涉改车辆进行统一封存,标志我市市直单位公车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据了解,市直一般公务用车现有590辆,取消并封存366辆,按规定保留224辆。此次参加改革的机构是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划定区域范围内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解决,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当天上午8点半,在市政广 场南片停车场,一辆辆悬挂公务车辆牌照的小汽车、工具车陆续驶入地下停车场,并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分别停入车位,熄火、检查引擎、电瓶断电。随后,工作人员将印有“莆田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封”的封条,用胶布贴在四个车门的连接处上,并一一登记,完成封车。市纪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人社局、市审计局等市车改办主要成员单位,率先响应,于上午9点,将全部涉改车辆集中到指定地点进行封存。其他单位涉改车辆也陆续到指定地点封存或就地封存。对封存待处置的公务用车,除按规定可以报废的车辆外,其余车辆将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
  据悉,涉改的每个单位在收到通知后,都积极主动上交车辆材料,按序时进行封存。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对封存情况进行检查,特别将就地封存的车辆作为检查重点,对封存后违规使用已取消的涉改车辆的行为,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所在单位责任。由于封存时间恰逢第18届中国·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即将举行,为保障活动用车,部分应封存的车辆将暂缓封存,为活动提供交通保障,到11月4日活动结束后,这些车辆将立即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封存。各县区也将在下个月启动封存工作,年内要完成全市涉改车辆的封存。
  车改后,市直单位保留14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原则上建立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由于平台正在筹建,暂采用平台集中管理和各单位自行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过渡期暂定3个月,待平台建立后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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